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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5级新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时间:2015-09-25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
按照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信人社【2015】44号)和信阳市浉河区《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级新生医疗保险缴费情况通知如下:
1、2015级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自愿为原则,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低保和重度残疾的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5级大学生医保费用一年一交,次年续交(学生以学年为单位缴费)。已经参保的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补缴医保费用暂不进行。
2、请各学院将参保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于10月9日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逸夫楼南楼329室)。在学生处存档备案后,医保费用缴至浉河区城镇居民基本保险账户,缴费凭证随后交回到学生处,由学生处到信阳市浉河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开具发票。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2015级新生参保信息采集表、纸质花名册、电子版花名册。各学院到学生处工作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具体表格。
3、有关政策咨询、就医报销等事宜请直接与校医保中心联系,联系人:周经兵,电话6391097。
缴费信息:
开户单位:信阳市浉河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开户账号:0320112000141012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信阳分行工商支行(信阳市浉河区民权南路206号)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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