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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7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关于评选2025年信阳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内容,现将我校2025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比例

    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2025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比例认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四、认定程序

    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认定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

    1.个人申请。符合认定标准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班级民主推荐。各班级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对提出申请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在班级内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示1天。

    3.学院/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书院)按照认定条件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拟定推荐名单,经所在学院评议、研究同意,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4.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组织评议小组对学院推荐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公示5天。

    5.上报教育厅复核。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复核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认定结果通知,并颁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证书。

    6.已获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相关情况的,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结果,并收回证书。

    五、材料报送

    5月7日前,各学院(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随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一同(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至逸夫楼A座320办公室。

    1.2025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情况总结报告1份(参考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附件4)。

    2.《2025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1份(见附件3)。

    3.《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四号,A4纸正反面打印),直接推荐的需要附加盖学院公章的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另请各学院(书院)在5月7前将1、2项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XX学院/书院+2025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发送至xscglk0812@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书院)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扩大宣传影响。各学院(书院)在院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针对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

    4.做好公示强化监督。各学院(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通知要求,严格认定程序,层层公示,主动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做好省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

    5.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荣誉称号属于同一时期不同层级表彰项目,评选过程中原则上不兼得。各学院(书院)可根据本院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合理安排省级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可在已评选的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中择优认定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由此产生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空缺再次增选。

    6.各学院(书院)应对上报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毕业资格、所修课程及格情况、在校受学校学院处分情况等信息严格审查。同时,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并仔细审核,做到填写规范、内容真实。

    联系电话:6391269

    联系邮箱:xscglk0812@126.com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