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学生管理 > 正文
-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2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
按照《信阳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2级、2023级、2024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测评时段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测评依据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信院字〔2023〕52号)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测评工作,尤其是证书的鉴别与认定工作。
2、专兼职辅导员要全程参与本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推选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要具有广泛代表性,确保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以适当的方式在本班级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学生有异议,班级测评小组与各二级单位需及时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做好记录。
4、测评结果公示期满,各院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整理综合测评结果及过程性公示截图,纸质版材料于9月19日前报学生管理科备案。
办公地点:逸夫楼A座楼320室
联系电话:0376-6391269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2日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2023〕52号
附件2:xx学院/书院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结果报备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