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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存放或使用安全隐患物品的处分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6-12-26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校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组织师生代表共同讨论了关于《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存放和使用安全隐患物品的处分细则(试行)》的修改方案。《方案》于2016年12月21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通过,12月23日,学校出台了《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存放或使用安全隐患物品的处分细则》(信院字〔2016〕223号)。《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将精神传到到每位学生,并开展相应的检查工作。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存放或使用安全隐患物品的处分细则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26日
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存放或使用安全隐患物品的处分细则 .doc
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学生公寓存放或使用安全隐患物品的处分细则.doc (3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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