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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
2017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是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声誉、爱护广大学生的需要,各学院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精神和学校要求,为严肃校风校纪,坚决杜绝我校学生高考违规报考、参与作弊和替考行为,现就我校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退出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履职尽责,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高考期间要加强对学生(含研究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把关;有条件的学院统一安排学生集体活动,不具备集体活动条件的,要在高考期间每天上、下午点名核查,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登记造册,以备核查。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试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协助做好舞弊防范工作。如发现校园内及周边有兜售作弊器材、售卖考试答案、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要及时清理,对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学校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保护和奖励。
请各学院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院每位学生(包括研究生),切实落实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教务处 研究生处 学生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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