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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9〕78号)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信院字〔2017〕1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我校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按各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推荐(取小数点前整数);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按各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7%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就业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总排名在班级前15%以内。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材料报送

3月20日前,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至逸夫楼A座320办公室: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2、3,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面打印)。

2.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各1份(见附件4、5)。

3.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6)。

4.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1份(各学院在上报名单中择优推荐1人上报其事迹材料,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正文仿宋三号、段落多倍行距1.4,A4纸正反面打印)。

5.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情况总结报告1份。

另外请各学院将2、3、4项材料电子版(文件名:XX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发送至xscglk0812@126.com。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2.各学院要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正式人选,报学校审定。

3.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填写规范、内容真实。

联系人:黄树余 电话:6390812

邮箱:xscglk0812@126.com

附件:1.2019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信阳师范学院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5.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6.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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