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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研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12-19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221224日至26日进行。为确保研考安全平稳顺利,切实维护研考公平公正,现就加强研考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教育引导、树牢诚信意识。

各学院要通过考前动员会、班会、新媒体平台等开展诚信教育,严明考试纪律,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5条、第6条、第8条)有关考试作弊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款。宣传教育要做到全覆盖,使每一名学生都充分认识到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共同构建公平、公正、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

二、做好健康监测、严格自我防护。

督促所有考生按规定每日登录“健康上报”APP 进行健康情况上报,按时参加1219日、1222日的两次考前核酸检测,按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通过“健康上报”APP如实上报(因填报系统原因,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如为阳性(异常),要填报在“确诊病例”选项中)。同时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做好研考期间饮食健康及个人防护。

三、加强校园巡查、净化涉考环境。

及时清理学院周边有关助考、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试题答案或作弊器材的小广告。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对涉考负面舆情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反应、妥善处置,积极营造和谐考试氛围。

四、关注心理健康、加强受困帮扶。

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学生考前心理健康辅导疏导,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灵活性开展一些舒缓考前情绪的解压活动,尤其是加强对核酸阳性(异常)或身体状态欠佳同学的人文关怀,如出现心理危机等紧急情况,及时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手机:13103769286/15083470707)。对于一些近期家庭生活遭遇困难的考生,各学院可以据实与学校资助中心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