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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3-05-18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办法》(信院字〔2017〕1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我校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按各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推荐;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按各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7%评选(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前整数,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四、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就业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县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总排名在班级前15%以内。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五、材料报送
5月23日前,各学院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至逸夫楼A座326办公室。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2、3,字体统一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面打印)。
2.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各1份(见附件4、5)。
3.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1份(见附件6)。
4.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1份(各学院在上报名单中择优推荐1人上报其事迹材料,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正文仿宋三号、段落多倍行距1.4,A4纸正反面打印)。
5.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情况总结报告1份。
另外请各学院将2、3、4项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XX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发送至xscglk0812@126.com。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2.各学院要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老师的意见,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正式人选,报学校审定。
3.各学院应对上报的优秀毕业生毕业资格,所修课程及格情况等信息严格审查,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并仔细审核,做到填写规范、内容真实。
联系人:陈星雨 电话:6390812
邮箱:xscglk0812@126.com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18日
- 附件【附件1:2023年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信阳师范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5: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