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毕业生档案邮寄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 阅读:

我校采购项目“信阳师范学院2023年毕业生档案邮寄项目”,项目编号:XSC2023-01,拟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5月31日)。

一、该项目属于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23〕45号)等相关要求,档案材料的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原则上不准自带。已与邮政部门签署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采项目需求

(一)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开辟专门绿色通道,确保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全、便捷、高效;

(二)提供专门制作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

(三)印刷快递单;

(四)上门收件;

(五)邮寄后提供物流明细清单。

四、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胡显淼

信阳农林学院

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主任

信阳学院

招生就业处处长

五、资格条件

(一)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能力范围和能力;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新华东路61号

七、供应商登记

(一)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二)登记截止日期:2023年05月31日24时;

(三)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需提供:

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联系人方式

采购人名称:信阳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0873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rar

信阳师范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