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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6-25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3〕206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中评选条件的相关要求。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已有的学生工作特色品牌组织申报,把申报工作作为梳理思路、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的重要契机,切实将学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出来,把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2.优秀学生工作品牌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目标明确,建设内容丰富,活动特色鲜明,育人实效显著;
3.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实践、实干、实绩,把“认可度高、影响力大、满意度好”的先进事迹挖掘出来。
四、材料报送
各奖项分别推荐最多1项(名)参加学校评选,并于7月4日前将申报表、支撑材料、视频资料等发送至邮箱xscjyk518@163.com。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
联 系 人:孙绪曙
联系电话:6391850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