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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学习的通知
时间:2023-07-09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9号)《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函〔2023〕487 号),现就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学习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学院、书院党委副书记、全体专职辅导员及党委学工部相关工作人员。
二、学习安排
(一)2023年7月10日通过“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网址:https://www.gxfdy.edu.cn/fdyfn/index.html#/liveTrain)集中收看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开班报告。
(二)2023年7月17日—21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集中收看授课报告,并在校内同步组织开展分组研讨(具体见附件1)。
(三)2023年7月28日前,全校参训人员撰写个人培训心得体会。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集中培训思想发动。收看开班报告后,全体参训人员结合开班报告,学习领会工作要求,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确保集中培训取得实效。
(二)做好集中培训学员管理和分组讨论。培训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组织并全程督查管理。辅导员个人参与培训情况将作为本次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讨论组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各学院副书记为召集人,负责主持每次分组讨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做好集中培训总结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书院)需提交本单位参训总结报告及参训辅导员个人培训心得体会材料;材料格式均参照学校行文规范排版,单位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个人培训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单位参训总结及参训个人心得体会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jyk518@163.com。
(四)强化集中培训纪律要求。本次培训规模大、组织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各学院(书院)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参训并做好培训签到,不能参训的辅导员要严格执行请假审批程序,连同参训辅导员名单回执(附件2)由所在单位副书记签字后报送邮箱xscjyk518@163.com。
联系人:孙绪曙 6391850
附件1:培训安排
附件2:参训辅导员名单回执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7月8日
- 附件【附件1: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集中培训基本安排.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XX学院(书院)参训辅导员名单回执.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