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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暨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08-12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3〕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校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我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学生工作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在岗人员。截止申报日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
2.已获得往届“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最美高校辅导员”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网络育人,教育引导学生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5.敢于担当作为,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学生心理健康等重大工作推进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6.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起),2022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名额设置
校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2人,并择优推荐1人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各单位推荐参评候选人不超过1人。
四、申报要求
1.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所需材料请按要求报送。
2.推荐人选须提交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所带全部学生联系方式,如有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一并报送复印件或扫描件。个人事迹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相关电子版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3.推荐人选必须是在“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注册的专职辅导员,系统内信息完善详实。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进行报名,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评并择优推荐报送。
2.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3.请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电子版于8月27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逸夫楼学生处323室。
联系人:孙绪曙
邮箱:xscjyk518@163.com
电话:6391850
附件:
1.第十届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校级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
3.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所带学生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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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已下载次
- 附件【3.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候选人所带学生联系方式.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