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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辅导员)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任务,鼓励辅导员围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精准赋能,切实提高我校辅导员科学研究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辅导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完善大学工体系,健全立德树人任务落实机制,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辅导员研究项目将予以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我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学院、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学院、书院的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等)。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办法

1.以学院(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3.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一式三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逸夫楼南楼323室)。

4.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办法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

5.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8:00

五、其他要求

1.不得出现同一课题重复申报,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两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孙绪曙

联系方式:6391850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辅导员)课题指南

附件2:信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辅导员)申请评审书

附件3:信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辅导员)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