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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5-06-17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
根据《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修订)》和《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4-2025学年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年6月17日—25日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程序
学年考核由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和组织考评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生评价占50%、组织考评占50%。专职辅导员的组织考评由学院(书院)评分和学工委成员单位评分组成,分别占比40%和10%;兼职辅导员的组织考评由学院(书院)完成。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专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并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淮河、理工校区学工部门)。
2.各单位要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工作水平。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考核内容,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专兼职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和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优秀名额。
4.各单位提交本单位辅导员考核表、考核报告(含考核结果及优秀名单),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在岗辅导员数量的30%,请于6月25日前将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报送教育科(逸夫楼南楼323室),电子版发送至xscjyk1850@163.com。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391850
附件:信阳师范大学专兼职辅导员考核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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