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1.贷款范围、额度及使用

贷款范围: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含2025级新生),超出正常学制不能办理。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5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学生贷款申请流程

9月30日之前,在校学生及2025级新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金额由学住费和生活费两部分组成,请申请同学准确填写学住费,学住费与生活费之和为本年度贷款总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学生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交至学院(书院)资助专员。具体操作流程见《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同一年度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种贷款。为方便贷后管理等工作,减少征信问题的产生,建议我校学生申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3.精准上报预测额度

9月2日前(含当日),各学院(书院)通过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贷前管理”中“贷款规模”模块报送2025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

4.学院书院审核及导入信息

各学院(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建立并执行贷款面谈。9月30日前,各学院(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依次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详见附件2),逐个审核学籍和基本信息(重点是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年份、学制、贷款年限、贷款金额等),确保符合全日制、在校在籍等资格要求,无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确保录入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地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保持一致,尽量留存手机号、微信号和父母亲人联系电话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各学院(书院)在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站、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告3个工作日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同时将公示网址和照片发送至zzzx0873@126.com,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要取消其贷款资格。

5.学校复审信息

各学院(书院)贷款信息经过初审、导入系统完毕后,不用在系统提交,需要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约复审,并做好错误信息修改工作,待审核无误后进行系统提交。学校将最终审核无误的学生信息公示,确定无误后,汇总提交至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6.借款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初,学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结果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书院)组织学生进行借款合同和承诺书面签,确保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理解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各学院(书院)要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校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各学院(书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在贷款系统中审核本校借款合同信息并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各学院(书院)存档,另一份在贷款申请工作结束后根据校资助中心通知随贷款合同档案整理后一并上报。

7.助学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或经办银行的账号)中,随后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划拨到学校账户上(除学费住宿费外的其他费用需要学生通过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账号自行缴纳),学校财务处划扣学费、住宿费后,如有余额,将返还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生活费部分留在本人支付宝专用账户内,学生可自行支配。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书院)做好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信息统计工作,并按统一格式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见附件3),信息收集完后,及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本有关借款学生贷款回执信息录入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1.统筹规划部署,做到应贷尽贷

学院(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适时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谋划,坚持精准资助,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落实好助学贷款政策,杜绝出现“想贷就贷”、重复贷款现象,确保符合条件的学子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惠民政策,实现“应贷尽贷”。

2.做好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

学院(书院)要通过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新生及在校生微信群、QQ群等多种途径宣传国家助学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等阶段政策内容。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方位为学生提供政策解读服务。

3.精准落实政策,巩固“双轮驱动”

坚持巩固“双轮驱动”工作机制,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而拒绝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落实好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 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提额降息,以及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等惠民政策宣传。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626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