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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1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一。本工作通知只面向已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

二、受理时间

9月1日-9月20日

三、具体安排

受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学生,需收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分上下两联,各单位收取上联,下联由学生个人留存。同时提醒学生核实《录入表》上“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准确。学生在受理证明上标注正确的“学号”“欠缴学住费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信息统计,以上信息如有误及时在录入系统时修改。

受理机构为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根据不同省份(河北、黑龙江、福建等)银行需要,报到后须将有高校盖章的如《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反馈给贷款受理机构,贷款手续才算完成。学生申请资料上填写完整个人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逸夫楼南楼329室盖章。

 各学院收集齐《受理证明》后,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录入工作,纸质版送至逸夫楼南楼320室,《汇总表》电子版送至zzzx0873@126.com

 

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