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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29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额度及使用

贷款范围: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含2026级新生)均可申请,超出正常学制的学生不予受理。

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为1000元以上、20000元及以下,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为1000元以上、25000元及以下,所有贷款额度均须为100元的整数倍。借款学生须结合个人学费、住宿费及生活开支实际情况,合理填报贷款额度。

贷款使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抵扣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剩余额度可用于补贴在校日常生活开支,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二)贷款申请流程

即日起至9月30日,在校学生及2026级新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高校助学贷款通道提交贷款申请。贷款总额由学住费、生活费两部分构成,学生须精准填报学住费金额,两项费用合计为年度贷款总额,且严格遵守100元整数倍要求。

学生完成线上填报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学院(书院)资助专员,具体线上操作流程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操作流程》(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同一学生同一年度仅可申请其中一种贷款类型为方便贷后管理等工作,规避征信风险,建议我校学生申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三)报送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各学院(书院)9月2日(含当日)前,登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通过“贷前管理—贷款规模”模块,上报本院2026年度助学贷款需求预测人数及额度。

(四)学院(书院)初审、信息导入及公示工作

各学院(书院)辅导员、班主任须严格落实贷款面谈制度,全面核实学生贷款申请资格。于9月30日前,由学院(书院)贷款负责人登录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通过“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路径(详见附件2)完成学生信息录入及初审工作。

初审重点核查学生学籍状态、在校在籍资格,严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年份、学制、贷款年限、贷款金额等核心信息,确保与学籍信息、身份证件、户籍信息完全一致。无有效学籍学生不得申报助学贷款。同时,完整留存学生常用手机号、微信号及直系亲属联系方式,杜绝因信息缺失导致贷后失联问题。

各学院(书院)完成贷款学生名单初审确定后,通过学院(书院)官网、公示栏等官方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全程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并将公示网址、公示照片统一报送至邮箱zzzx0873@126.com。未按规定完成公示的学院(书院),学校将取消对应学生贷款资格。

(五)学校复审工作

各学院(书院)完成学生信息初审及系统导入后,无需自行线上提交,须主动对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约复审,及时整改修正审核发现的错误信息,确保所有学生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全校复审无误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汇总上报至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

(六)借款合同签订与材料审核归档

11月初,学校依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最终审批结果统一套打借款合同。各学院(书院)组织学生集中签署借款合同及承诺书,督促学生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及承诺内容,确保本人亲笔签字、规范填写签署日期。

各学院(书院)须逐份核查贷款申请材料及借款合同,严格做到材料齐全、信息一致:一是核对申请表、合同份数与汇总统计数量相符;二是核验证件信息、学籍信息、家庭住址(精确至门牌号,无空格、非法字符)准确无误;三是确认学生本人签字、日期填写完整规范;四是核对各级公章、审批日期齐全有效。

材料审核无误后,各学院(书院)在贷款系统完成合同信息审核提交工作。《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书院)存档备查,另一份待全校贷款工作收尾后,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要求,随贷款合同档案整理归档、统一上报。

(七)贷款发放说明

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将助学贷款统一划付至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系统将自动优先划拨学费、住宿费至学校对公账户。超出学住费的差额部分,由学校财务处结算后返还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贷款中的生活费部分留存于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由学生自主合规支配。学生个人需补缴的其他费用,可通过学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渠道自行缴纳。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学院(书院)全面摸排统计202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信息,严格按照统一模板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附件3)。

各学院(书院)须完成信息核查汇总后,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本院生源地贷款学生回执信息线上录入工作,确保应录尽录、信息无误。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应贷尽贷

各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工作,统筹部署,精准摸排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严格落实精准资助政策。规范贷款申请审核流程,坚决杜绝随意申请、重复贷款等问题,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享受资助政策,做到应贷尽贷、精准帮扶。

(二)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效

各学院(书院)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资助咨询热线、官方微信公众号、新生及在校生班级群、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全面宣传助学贷款贷前申请、贷中审核、贷后还款等全流程政策。常态化开展诚信还贷、金融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诚信意识。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疑问解答等服务工作,提升资助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双向统筹,规范政策落实

各学院(书院)要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的工作理念,巩固高校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双轮驱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严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为由,拒绝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保障助学贷款政策公平、公正、全面落地。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