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1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淮河校区、信阳理工学院:

为切实规范我校助学贷款管理流程,做好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信息录入工作,保障学生贷款业务顺利审核办结,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就我校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类别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学生同一年度仅可选择其中一项办理,不得重复申请。本通知仅针对已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含2026级新生)。

二、受理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9月20日(逾期将无法完成系统录入,影响贷款审批放款)。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各学院(书院)统一收集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该证明分为上下两联,各单位留存并收取上联,下联由学生本人自行保管

各学院需督促学生认真核对贷款录入表中个人信息,重点核查学生姓名、就读学院、班级、学号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时,要求学生在受理证明上准确标注本人学号、欠缴学住费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统计核对及系统录入。若发现信息有误,须在系统录入阶段及时完成更正,保障贷款手续顺利办结。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非国开行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涉及河北、黑龙江、福建等省份),需按对应贷款银行要求,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高校回执》《确认函》《回执单》等佐证材料,反馈至户籍地贷款受理机构,方可完成全部贷款手续。

学生须完整、准确填写贷款申请全部个人信息,由各学院统一汇总材料后,集中前往逸夫楼南楼329室办理公章加盖手续,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办理。

(三)材料汇总与报送要求

各学院完成材料收集、信息核验工作后,分别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核对无误后对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所有汇总材料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逸夫楼南楼320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zzx0873@126.com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统筹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收集、信息核查、汇总报送等工作,杜绝漏报、错报、迟报情况。切实做好学生通知与答疑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完成贷款手续。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