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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高校教师(专职辅导员)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6-10-21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各学院、书院:

为做好2026年度辅导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2026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安排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打印《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到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进行业绩认定。填写《学生工作业绩认定表》(附件3)和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于10月29日18:00前报送至逸夫楼A座学生工作部(处)323室。

二、推荐工作

1.资格审核。学生工作部(处)2026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资格进行审核。申报条件、评审条件、评价计分办法按照《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附件5: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执行。

2.材料展示。材料报送按照《2026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安排意见》要求施行,并组织材料展示,时间为11月4日—6日,展示地点为逸夫楼A座二楼团辅室。校级层面材料展示时间为11月9日-11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答辩。申报人员均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涉及申报人员切身利益,辅导员系列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范报送材料,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认真把关、严格审核、规范程序。学生工作业绩认定中涉及到个人获奖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

3.监督管理。申报人员要严格对照申报评审条件及工作要求,严肃对待职称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诚信承诺,并对本人学生工作业绩支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联系人:孙绪曙

电  话:6391850

邮  箱:xscjyk1850@163.com

    附件:

1.《信阳师范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校发〔2026〕34号)

2.《信阳师范大学2026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安排意见》

3.《信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业绩认定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