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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07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数据录入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宣传与受理
各学院、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普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还款等政策内容,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要认真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中贷款合同到期日应按照以下原则填写: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41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42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3年9月20日,以此类推,最长期限不超过2045年9月20日。
二、信息录入及审核
9月1日(含当日),各学院、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22-2023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9月3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我校2023-2024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后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11月3日至4日,各学院、书院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借款合同、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合同签订及审批
11月4日至9日,各学院、书院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套打借款合同,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和承诺书,确保每位学生本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并由本人签字。要逐份审核借款合同,确保贷款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一致,审核无误后及时归档。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校资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11月10日前(含当日),各学院、书院根据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审核汇总本院的借款合同信息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各学院、书院存档,一份在贷款申请工作结束后根据校资助中心通知随贷款合同档案整理后一并上报。
四、贷款发放
11月中旬,开行河南分行将贷款划付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贷款系统将自动扣划学费、住宿费到学校指定账户上。学校财务处根据学生学住费缴纳情况进行扣发。
五、其他问题
(一)续贷说明。有续贷需求的学生要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各学院、书院要对续贷声明进行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二)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尽量留存学生QQ号、微信号、手机号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此外,学生基本信息“手机”一栏为短信通知的主要媒介,请学生及时更新和填报。
(三)借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的签订和相关教育工作。在受理贷款和签订合同时每位学生本人必须签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约定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后,学生和高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及承诺书内容,学院、书院辅导员作为见证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贷款工作中遇到的任何疑问,各学院、书院或学生均可拨打开行95593呼叫中心热线电话咨询。
各学院、书院要严格按上述要求,统筹兼顾、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整个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7日
- 附件【附件1:2023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操作指南.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