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9 来源: 作者: 阅读:

学院、淮河校区: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方便有还款意愿的贷款毕业生在离校前还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2023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542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1668人。

二、还款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在2023615日前,贷款毕业生申请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还款方式

1.线上,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还款;

2.线下,通过POS机刷卡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码还款(逸夫楼南楼320房间)。

四、还款流程

具体流程请参照《2023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流程》(附件1)、《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操作指南》(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 做好政策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助学贷款还款政策宣传,做好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资助、服务基层学生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等政策宣传,为贷款毕业生还款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确保每一位有还款意愿的毕业生顺利还款。在宣传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态度及方式方法,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在离校前还款。

2. 开展诚信教育。各单位要以“诚信校园行”、“助学·筑梦·铸人”活动为依托,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创新开展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讲诚实守信事迹,普及征信金融知识,提醒学生按时履行助学贷款合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担当和感恩意识,不断强化资助育人成效。

附件:

1.贷款毕业生离校前还款流程

2.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