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模板格式错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时间:2018-05-16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从“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中出资,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读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名受助学生10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上学期考试无挂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日常生活开支合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

1.违反纪律,日常行为表现不好;

2.在校期间,未经审批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四、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资助中心审批。

2.校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集中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审批。

3.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审批通过后将资助金划转入我校财务,由校财务处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摸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评审工作,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内部公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2.各学院要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严禁虚报、截留和挪用等违规行为。

3.请于525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表》报校资助中心,《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0873@126.com

附件 “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申请表.zip
文件类型: .zip 附件 “大中华高等教育基金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申请表.zip (22.51 KB)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