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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3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4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按照国家规定,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兼得)。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不在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每生每学期1650元,全年合计3300元。

二、报送材料

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还未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的,请将《申请表II》提交至逸夫楼329室(往年已交过《申请表II》的同学,不用再重复提交)。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各学院(书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

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信息统计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信息表》电子Excel版以“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命名发送至邮箱zzzx0873@126.com;纸质版盖章后与其他材料一起报送至逸夫楼329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