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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0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

为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帮助贷款到期学生顺利还款,确保到期贷款“应还尽还”,现将我校2025年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于今年9月20日到期的往届毕业生。2025年9月20日前我校有615笔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到期,其中54笔未结清,涉及金额326200

2.校园地助学贷款合同逾期(含以往年度到期)的往届毕业生。截止到目前,我校有36名学生57笔贷款逾期,涉及金额314405.58元。

二、还款时间

还款功能升级后,根据最新还款规则,对于提前还款和逾期还款,借款学生可以随时主动申请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利息逐日测算,不再以月为单位,利息计算到申请还款当日。

借款学生可于贷款合同到期日前进行随时还款,但是月末前5天、每天23点到24点等时间段除外,具体以学生在代理机构终端操作随时还款时显示状态为准。

三、还款方式

借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线上还款方式变更签约,线上同意还款方式转换调整。随时还款功能开通后,借款学生可以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APP还款,在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书院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电话联系及实地家访等多种渠道,对助学贷款还款及到期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等政策做好宣传,多措并举做好贷后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对家访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贷款学生,要及时登记相关情况。

2.各学院书院要登陆“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查询统计”中选择“合同台账”。合同状态选择“逾期”,到期年份选择“全部”。选定联系学生,点击页面下方“添加联系记录”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内如实填写联系情况,最后点击“确定”即可。对逾期学生,要通过原班主任和班级同学,通过各种联系方式,争取取得联系。

3.各学院书院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征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法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切实提高学校到期贷款还款率,促进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