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工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26年到期贷款回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8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各学院、书院:
为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帮助贷款到期学生顺利还款,确保到期贷款“应还尽还”,现将我校2026年到期贷款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高校助学贷款合同于今年9月份到期的往届毕业生。本年度我校有803名往届毕业生的838笔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截止到3月18日还有50笔到期合同尚未结清。
二、还款时间
还款功能升级后,实行随时申请、随时还款。利息逐日测算,不再以月为单位,利息计算到申请还款当日。
注:每日23:00-24:00及月末前5天等系统维护时段除外,具体以还款终端显示为准。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必须在贷款到期日前偿还贷款,否则学生将产生逾期记录,出现征信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还款方式
1.线上:通过个人手机支付宝APP还款;
2.线下:通过POS机刷银行卡(非信用卡)或者微信、支付宝扫码还款(逸夫楼楼南楼320室)。
具体还款流程请参照《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重要政策提示(一次性信用修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逾期记录,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相关逾期信息将不再对外展示:
1.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0000元;
2.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本息。
请各单位重点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抓住政策窗口期,及时还款。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通过微信、QQ、电话等渠道,对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到期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政策和流程做好宣传,多措并举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按时履行贷款合同,切实提高我校到期贷款还款率,促进贷款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8日
- 附件【附件1: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