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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留校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2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202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暑假申请留校的学生包括我校2021级拟考研的本科生,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校内实习、各类比赛、竞赛集训等其他在校学生。

    二、申请程序

    1. 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向所在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其中留校考研学生由所在学院审批;参加科学研究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审批,如为学校层面组织,需经社科处/科技处审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和校团委审批;校内实习,各类比赛、竞赛集训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审批,如为学校层面组织,需经教务处审批;研究生申请留校的由研究生处审批。

    2. 学院及相关部门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与获批准留校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

    3. 经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的暑期留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将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离校的同学请做好去向登记表,学院留存备案(见附件4)。

    4. 经学生工作处备案的留校学生信息汇总表上交给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安排留校学生住宿事宜。

    5. 为了及时稳妥安排暑期留校学生的住宿事宜,请各学院实行一次性集中申报,注明入住时间。

    三、日常管理

    1. 管理原则。为加强对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学校实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学院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一名领导负总责,建立临时组织,指定辅导员负责人,对暑假留校学生加强教育、严格管理、热情服务。

    2. 信息上报。学生个人遇到问题或困难,要及时主动向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隐瞒拖延。

    3. 检查督导。各学院要定期对留校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对各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管理情况进行督导。

    四、有关要求

    暑假留校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学校指定宿舍集中住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有安全隐患物品,谨防火灾及其他事故发生。

    2.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不得晚归。不得夜不归宿或在外租房住宿,不在宿舍留宿他人。

    3. 夜晚就寝和离开宿舍注意关好门窗,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4. 遵守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严肃考勤。

    5. 注意涉水安全。严禁到河流、池塘、水库等水域进行涉水活动。

    6.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校园内外交通规则,在校园内骑车严禁超速、超载,过马路时留意前后左右路面交通状况。

    7. 注意个人卫生。暑期传染疾病易发,要注意劳逸结合、加强锻炼、增强体质;生病一定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注意用药安全;日常生活中,仔细甄别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保证饮食和饮水安全,防止肠胃疾病的发生。

    8. 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取消其留校学习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其它事项

    1. 各学院将审批通过的留校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6月26日至27日期间送至学生工作处(逸夫楼A座326办公室,邮箱xscglk0812@126.com),学生处汇总后提交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批。请各学院严格遵照上述时间办理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 各学院将通过审批的学生申请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等资料自行妥善保管、留存备案。

    3. 各学院将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方案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逸夫楼南楼326室)。

    联系人:学生工作处 陈星雨6390812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沈红明6390022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