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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10-26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导辅导员队伍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总结展示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成果,提升工作水平和育人能力,根据我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五个一”工程安排,现决定开展第六届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选题范围

围绕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党团和班级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资助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学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成功个案。

三、案例要求

1.案例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总体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并进行通报。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前瞻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但应标注明“化名”字样。

4.案例篇幅控制在2500字左右,主要结构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等五个部分。

5.案例版式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主标题居中,字体字号为黑体二号;姓名居中,楷体四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辅导员优秀案例遴选作为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组织专职辅导员每人至少提交一篇案例,兼职辅导员和学生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提交。

2.明确要求,及时报送。请以学院(书院)为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案例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jyk518@163.com,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辅导员工作案例”,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323室,联系人:孙绪曙,电话:6391850。

五、奖励支持

学工部(处)将组织专家对辅导员工作案例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并发放获奖证书和奖品。优秀工作案例将汇编成册,供全校学生工作队伍学习交流。此次遴选结果将作为推荐参加全国、全省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重要依据。

附件1:辅导员工作案例样本

附件2:第六届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