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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的规定,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9月29日(含当日)前,贷款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2015年之前签订合同的借款毕业学生,在系统内仍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2015年之后(包含2015年)签订合同的借款毕业学生,在系统内只需修改贴息截止日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应变动。

2.纸质材料。9月29日(含当日)前,将贷款毕业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展期)申请表》1份(见附件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汇总至学院。

学院将学生材料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一并交至逸夫楼南329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0873@126.com。汇总名单备注栏标注清楚签订合同时间为2015年之前/之后。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并着重提醒学生注意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法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展期)手续如未办理成功,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附件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