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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年度结息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06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12月20日为全省助学贷款结息日,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年度结息工作,教育贷款学生认真履行借款合同义务,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近期要积极与贷款毕业生联系,督促学生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并告知学生以下内容:

1.贷款毕业生须在12月15日前将应自付利息存入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账户。学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在“贷款及应还款查询”模块,“银行账号”一栏为支付宝还款账号,“应还利息”一栏显示金额为本年度应自付利息总额。

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初始用户名是本人申请贷款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数字。

2.若结息日学生未能成功结算利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将记录违约学生的不良记录,会对其以后的金融业务(办理信用卡、购房贷款、购车买车等)造成严重影响。学生可将利息存入支付宝还款账户,结息日后每月20日支付宝会从违约学生个人支付宝还款帐户中扣收应自付利息,但会加收罚息。

3.贷款毕业生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学生可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修改完善。

各学院要将学生联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填报《信阳师范学院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统计表》,将联系记录录入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并于12月23日前将联系情况报告、《联系情况统计表》报资助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zzzx0873@126.com

联系记录录入系统流程:

02账号登陆贷款系统,在学生管理—联系记录模块,点击左下角“新增”,在弹出窗口点击学生名称后的“ ”,选择联系的学生,根据实际联系情况进行录入。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OnlineIndex.jsp

 

注:

1. 学院用经办人账号(02账号)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打开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界面,点击“扣款学生数”下面的数字,弹出窗口显示即为本年应自付利息学生信息。

2.若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密码丢失,学院贷款经办人可在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模块,查询到学生以后,点击下面“重置密码”,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密码。

3.学院贷款经办人可在“贷后管理”-“本息回收”-“批量扣款”中可查看应自付利息学生支付宝账户余额更新情况,“是否足额”一栏显示“不足”,说明该学生未存息或未存够应自付利息。

 

信阳师范学院贷款毕业生联系情况统计表.xls
文件类型: .xls 60667f9bfe8d2dff007321210940dd8f.xls (36.50 KB)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6日